欢迎光临赣榆县科技信息网
赣榆县科技科技局竭诚为您服务~!欢迎访问本站..www.gykjj.net
论 坛
 您的位置:招商引资 科 学 技 术 是 第 一 生 产 力 ~!
招 商 引 资
     投资环境
     投资向导
     优惠政策
     审批程序
     经济开发区
     招商项目
  优 惠 政 策
  1、外商投资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按国家、省、市税务部门规定的最优惠政策执行。
  2、外商在赣榆县新办独资、合资企业,老企业利用外资嫁接改造,原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自纳税年度起,以上年实际纳税为基数,当年新增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本县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后3年减半返还。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同级财政减半返还。
  3、外商投资企业用地,使用集体耕地的,可通过先征用后出让的方式获得使用权,其费用除给足农民的,交够省、市的,属县本级的免收。使用国有土地的,可通过直接出让方式获得使用权,出让金按最低限收取,属县财政的减免50%;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可分期支付。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的,租金县留成部分减半收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前5年免缴土地使用费,后5年减半征收。
  4、对外商投资企业所需缴纳的行政性费用,分别采取:①凡属行政机关收取的各项费用,一律按下限或低于下限的标准执行;②凡属有偿服务性收费,属于县政府权限内的,一律减半收取;③具有代理或承担政府职能的中介机构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指导价格;④项目建设的各种城建配套费(所有规划建设方面的收费)按现行标准的30%收取。
  5、外商来赣榆县新办合资、合作企业的,可享受高于其投资比例10%~15%的税后利润分成,也可按协议分成。

  6、外商收购、承包、租赁赣榆县停产、半停产企业,除享受1-5条政策外,收购的,原有资产可优惠折让;入股的,当地一方可放弃部分或全部分红比例;承包、租赁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免收或减收承包费或租金。具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一厂一策的办法处理。
  7、对总投资2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或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或大公司、大集团、跨国公司投资项目,或农业开发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在财政返还、土地使用和各项费用收取上,按照更优惠的原则,采取"项目带政策"、"一事一议"的办法,个案处理。
  8、继续实行鼓励引荐外资的奖励政策。凡是为我县引荐外资项目有功者,经确认后,按直接利用外资实际到资额或内联客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6%。~10%。给予奖励,具体比例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带动作用及中介人(机构)的贡献大小进行确定。属于合资项目的,由合资的中方支付奖金,中方支付有困难的,由同级财政扶持;属于外方独资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支付。奖金兑现在项目投产后3个月内办结。
  9、对在我县投资规模较大,具有一定影响的外商,聘为经济顾问或授予荣誉称号。对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县外客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户口免费落入县城或城镇,优先办理子女人托、入学或转学手续。

版权信息 © 2004
Copyright © 2004 www.gykjj.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赣榆县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版权所有 信箱:zb210@263.net 电话:(0518)6212191
Www.Gykjj.net